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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对交通肇事垫付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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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治疗伤病是最重要的,但保险公司只有1万医疗费的垫付义务,肇事者往往不垫付,交警大队也无权要求其强制垫付。因此,为了伤者的伤病,甚至生命,自己筹钱治病,是社会的主流。今天,我还在法庭上呼吁:要求肇事者必须垫付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用等,不然,交警大队直接扣车。但目前没有法律支持,很苍白无力。有法律需要联系我,我会全力以赴帮你维权。
第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疗费用。第二,可以先自己垫付。治疗很重要。治疗结束后,向肇事者索赔。第三,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交警垫付。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第四,事故基金可以通过交警垫付。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在下列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管理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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