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商品房买卖欺诈为卖方存在法定欺诈情形的,买受人可以因此解除或请求撤销合同。并且买方可以要求返还双倍价款与利息。如果是其他欺诈情形,可要求赔偿...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商品房面积欺诈时,面积误差比小于3%的,其房屋价款实行多退少补原则,一般不能因此而解除合同。但是当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可以因为卖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大于3%的房价款由出卖人直接承担,买方对于面积误差比3%以上的部分不用补足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退还双倍房款。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那么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
买房子是件大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开发商欺骗,掉进坑里。所谓商品房欺诈,是指开发商利用信息不对称或者向买受人隐瞒与房屋有关的重要信息,导致买受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购买商品房,但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况。常见的情况是一房二卖,擅自抵押出售的房屋,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目前还没有明确确定欺诈是否适用于双倍或三倍赔偿。但可适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支持的不超过一倍,也就是说是两倍。遇见商品房欺诈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