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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范围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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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范围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这是允许提起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之诉的前提之一。 2、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遭受的损失,而不限于遭受的直接损失。 另外,该罪的刑罚中,有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就是说可以对被告人处以罚金。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现已变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刑法相关规定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泄露个人信息50条即可入罪。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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