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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被执行失信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后,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
失信人员后果: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2.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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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者组织失信造成对方严重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若发现被告符合入黑条件,会自动将该组织拉入信用黑名单,这类企在在银行将无法获得组织信用证,无法贷款和上市。六种情形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为了维护司法权威,建立与完善社会诚信机制,全国法院已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将受到信用惩戒,导致社会生存空间大幅度缩小。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的主要有六种情形,分别为: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综上,失信被执行人一旦被纳入“黑名单”,名单信息也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将严重影响被执行人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醒公民注意: 1、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应该积极主动履行; 2、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和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共同协商执行事宜,不要故意回避执行; 3、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删除被执行人黑名单,以免长时间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失信人员黑名单的后果就是被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存在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当事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在生活中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在贷款时,银行会不同意当事人的贷款申请。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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