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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已经分居超过一年是能依法办理离婚。 1.若双方能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2.若无...
在外地已经居住超过一年不可以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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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一年后不可以离婚,至少要分居两年。两岁以下的孩子判给母亲抚养,若孩子已两岁以上但母亲想抚养,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其中一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可以在居住地离婚。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在一方或者是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的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如果双方自愿,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先补领男方的结婚证再办离婚,也可以直接持女方的结婚证(男方需书面声明不需补领结婚证)来办理离婚登记。一般离婚手续的规定大概就是这样了。一、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盖有公安部门的公章。请将身份证、户口簿复印在两张A4纸上。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与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2、香港和澳门居民应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出国人员、华侨应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外国人应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结婚证。(双方当事人须提交结婚证,原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须先补领结婚证。一式三份,当事人必须在登记员面前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①应写明双方现有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动产部分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如何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等;②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姓名、性别、年龄以及离婚后子女由何方直接抚养,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方式及如何探视子女等。8、照片。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相同,建议使用背景为红色或蓝色的彩照)。离婚双方对财产处理及子女安排应谨慎考虑、妥善安排,离婚后需要更改和补充协议的,不在本处办理。二、离婚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三、离婚登记程序男女双方备齐证件、证明材料后,必须共同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登记员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申请书、协议书-→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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