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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
工资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工资收入-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计扣除数。免税额为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纳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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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16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6000—3500)×25%—1005=212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3%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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