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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购买股票的收益属于投资收益,在婚后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
婚前一方购买股票的收益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就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市场价格难以分配,人民法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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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中这类案子时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一方婚前所有的股权,在原价值范围内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增值部分,如果说是一方经过劳动获得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股票应是自然增值,应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1、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是流通股,多好些;二是若是非流通股,则越少越好,没有解禁压力。 2、其次,如果是大股东持股,相对少些好,利于重组或者没有减持的要求。 3、如果是机构、基金等持有的股份,则相对多些为好,至少没有基本面方面的顾虑。 4、一般非大股东的流通股(机构、基金、个人)前十名持股,能占10%——20%就已经够多的了。 5、机构的持股多少,有个延迟性,通常能够看到持股情况的时间是在报表公布的时候,所以要根据盘面股价走势、成交量的情况进行判断,避免误判。 6、总的来说,前十大股东的持股越少,显示该股没有主力、没有机构,走势会弱很多。 7、更主要的,是看持股的股东总人数、和人均持股的数量,股东越少越好,人均持股则越多越好,虽然不反映在前十大股东中,但说明筹码集中度高,主力往往潜伏其中。
如果婚前一方购买股票的收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即使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股票增值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投资经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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