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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
1、正常情况下就是一年有三批减刑,分别在三月、七月、十一月。而有的地方一年有四次减刑的机会。个别的省份一年有六次甚至每月都有一次的。如果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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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守所是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第三条规定: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拘留所是对违法人执行拘留的场所。 《拘留所条例》第二条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1)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2)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对于您的疑问如何申请减刑假释裁定大会的解答是这样的:监狱公布减刑条件->中队(分监区)摸底->服刑人员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经全体警察讨论确定名单->在服刑人员中公示->提请书面建议->监区初审->公示->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公示->监狱长召开专门会议决定,由监狱长或主管副监狱在评审表上签字,通报院->呈报法院->法院来狱召开听证会->开庭裁定->召开减刑大会,公开宣布减刑、假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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