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查封的主体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这条规...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有:加处罚款、变价抵缴或担保抵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阻止人员出境不属于海关的强制执行权范围,实施人身强制的主体是边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这条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实施主体。“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强制法与路政工作相关吗。
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