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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
首先当自己在上班过程中受到伤害,我们应到医院进行止血处理,然后并在医院进行工伤鉴定,并让为你鉴定的医为你写一张证明单子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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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第7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虽然《工伤认定办法》关于个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确为一年,但并没有规定一年之后劳保部门就一定不予受理。关于一年的时效问题,应理解为超过一年后,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如果不予受理,将不属于行政不作为,但法律并未作出超过一年就不可以受理的规定。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和劳保部门都应对超时限的申请作出受理和认定。还有部分人主张:以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以及该法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告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对于职工在工作当中,受到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超过1年申请时效,劳动保障部门就不在“应当受理”范围之内,对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超过1年的申请时效,那么工伤职工还是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来追究侵权第三人以及有过错的用人单位。
等待工伤认定的结果。(六十日内)工伤处理: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当自己在上班过程中受到伤害,我们应到医院进行止血处理,然后并在医院进行工伤鉴定,并让为你鉴定的医为你写一张证明单子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2 然后再到公司进行谈判,在进行谈判前把手机拿到手上点到录音功能。公司还是咬定不是工伤那么你就可以把工伤医疗证明复件给他看,并告知医院都鉴定为工伤,并提出你所应得的赔偿 3 如果在这个时候公司还是没任何表态,那么按下录音键,我是你的员工为什么受伤没有赔偿,那么他可能会说这不属于工伤,那么到这里就不必再争辩,直接该工作工作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4 接下来就是拿上录音,工作牌,工伤医疗证明去工商局讲清这些问题, 5 然后就是让工伤局出面,去工商局那的医疗证明最好也是原件,以免意外发生 所有的证据包括录音最好都要备份 最后解决不了,还有媒体曝光相信总有公司妥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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