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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是指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
1.法律上规定缴费基数为所有员工的实际平均工资; 2.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对缴费基数的要求不尽相同,可能会低于你的实际工资,但不会低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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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均为工资总额,即以职工本人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前12个月实际劳动报酬的平均数。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省上年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省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省上年月平均工资60%的,按省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允许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同于其他四险。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职工本人应发工资为基数,本人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高于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30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为基数。《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附件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一)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可参见以下内容: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应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社会实践中,社会保险机构认定的工资总额,应是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对其中个人缴费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进行了调整,即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就应当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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