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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下肇事驾驶员联系方式,不仅指手机号码,联系方式当然是越多越好。手机虽然最方便,但随时可能停机。这并不是说,驾驶员常用这招推脱责任。现在大家...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发生交通事故,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2·根据当时的双方责任大小,划分双方分担责任比例。3·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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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该是报警,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然后利用拍照、录视频等方式来保留证据;报警完后,最好在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因为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会以超过48小时未报险,拒绝赔偿),因为不管是否有责任,交强险都负相关的赔偿责任,就是无责情况下,交强险也一定赔偿责任。所以要及时报保险免了自己的损失在保险那里赔偿不到位。最后再等待警察做出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据此确定相关的赔偿及责任。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1、首先,保持清醒头脑,检查自己有没有哪个部分受到车祸的牵连,以做好是否要急救电话的可能。 2、其次,下车查看车辆的损失程度,并且做好照片取证,自己留一些证据总是好的。 3、接着,如果车辆只是稍微的摩擦,可以与对方司机协商处理。其方式灵活,双方协商认定赔偿额度及其方式。 4、然后,可以打电话报警。若协商未果,可以请求法律支援,警察一般会与保险一起到来,处理事故现场。 5、可以打电话给亲朋好友。其一,减缓受惊情绪。其二,请求支援。 6、最后,开车小心开,上路需谨慎,这样就可以避免更多的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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