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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做事摔伤应当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受害人的受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来计算; 2、误工费:按照实际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
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具体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专门机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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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你们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们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无法认定,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工人受伤的直接原因是“踩滑楼梯掉下来”,而不是由于你们盖板质量问题所致,也就是说,盖板不管有没有质量问题,都不是致伤原告的直接原因。至多说盖板质量问题是他受伤的一个条件,法律只规定了导致受伤的原因形成是才负民事责任,造成工人受伤的条件简直太多了,比如:当时要不是天上有太阳,能去上板马?要是房主不盖房,能出这事么?……这些都是条件,你让谁承担责任?只有直接引起伤害事故发生的条件才是原因,只有构成原因关系,才承担责任。所以,你舅舅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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