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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离职:员工自行走人,自动放弃一切,什么都拿不到!这就是惩罚! 2:开除:公司因员工犯错误将员工除名,员工什么都没得到,得到一个坏名声,员工什么也得不到!算惩罚吧! 3:辞退:公司因故让员工走人,员工可以得到在上班期间同岗同事得到的待遇和福利; 4:辞职:员工向公司提出要走人,没批的话走人叫自动离职,批了的话走人就还有工资,没惩罚。
一、辞退开除辞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是对劳动者的处分。辞职是员工不适应公司工作,主动申请或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开除指解除违反国家法律和单位纪律的国家行政人员职务关系或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行为,是行政处分最严厉的一种。在员工有重大过错或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时由公司行使,没有补偿或赔偿金。 二、辞退开除辞职的概念 1、辞退。辞退有两种,一种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单方辞退员工,这在劳动法律上说,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是过失性辞退。另一种是指员工违反法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遭到公司辞退,这在法律上是非过失性辞退。 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公司原因,如大范围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二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 2、辞职。辞职相对好理解,辞职是员工履行一定的程序向用人单位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法律规定分为两种,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一种有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呈。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雇员工的行为。辞退有可能是员工违纪、公司经营发展困难或者公司更换职员等原因。 开除是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但屡教不改的员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行政处分。 除名,是指用人单位专门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职工,依法采取的一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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