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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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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其主要区别是,前者仅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而后者则违反安全生产的所有规章制度。因此,两者的范围有所不同。在生产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的,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存在竞合关系。 所以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危险物品肇事罪。 而违反安全生产的所有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你说的情况,不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不追究刑事责任,追究行政责任即可。 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违反危害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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