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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损害赔偿的条件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与他...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施家庭暴力的;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相应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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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需要遵循适当补偿、公平公正及法官自由裁量的原则第46条第四项还规定遗弃家庭成员可诉请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第三项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第四项规定的虐待都构成损害行为。
依据200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除46条规定的四种过错行为可以依法要求损害赔偿,其他的过错行为均不属于法定赔偿范围。当然,是否构成上诉四种情形,还需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婚内如果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并因此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如果夫妻一方婚内存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指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就医等相关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根据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另外,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两个问题:首先,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配偶必须无过错。所谓无过错,是指该方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行为,任何一方都不能提起损害赔偿。其次,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在无过错方做原告或者做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行使,不能在婚内不要求离婚单独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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