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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对方躲着,见不到人,才视为无法送达,如果能见到人,只是不肯签收,可以留置送达,视为已经送达成功。需要多长时间,这个没办法准确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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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问的离婚传票涉外送达被告公告送达公告期是多久,公告送达,公告期是二个月(60天),副本和传票公告一次,判决后再公告判决书,需要二次公告,共四个月公告期公告送达,对方不来开庭,第一次诉讼,法院驳回的概率最大,过六个月再第二次起诉,才会判离
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但与普通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六个月,而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送达的期间为六十天。此外,答辩期和上诉期等规定也不同:如被告在国外的,答辩期为三十天,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案件的被告答辩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十五天。上诉期也不同:在国外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普通离婚中,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你还是要委托律师代理为好。
涉外离婚案件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当事人在国内有住所的,可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 2、当事人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和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3、不能以上方式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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