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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主体要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自己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
装修合同签订前“七项原则” 1、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2、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3、应让装饰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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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签订二手房装修合同, 1、明确约定装修材料的品牌和质量标题,在合同中避免使用“名牌”、“优质”等对装修材料约定不明确的词语。 2、明确约定预算和结算的浮动比例。实践中,不少装修公司少算工程量和少算材料用量,而造成结算时费用超出预算很多,从而发生纠纷问题。所以,在合同中我们应该明确约定预算和结算的浮动比例。 3、明确约定哪些范围要拆除,哪些范围不能拆除。二手房装修与新房装修不同就是,购房者会考虑到实际情况,选择性的拆除房屋原有装修内容,所以在合同中最好明确约定哪些装修内容要拆除,以免发生纠纷。 4、明确验收内同和验收时间等具体事宜。如在合同中约定: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通不过的,甲方(业主)有权拒收,乙方(装饰公司)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1、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2、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3、应让装饰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4、考察装饰公司用的是否是本市工商局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5、除签订合同以外,还需要有第三方认证,如果装饰公司没有办理这方面事情,您可要谨慎; 6、审核报价,看一看装饰公司执行的是否是本市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7、询问装饰公司施工期间他们自己是否有质检员到施工现场巡检,能否提供质检记录
在房屋租赁特别是商铺租赁中,承租人通常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基于装修而产生的纠纷也因此而产生,尤为突出的就是装修费用的承担问题。 我们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租赁合同中经由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一般由违约方承担装饰残值损失。合同解除时,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 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我们建议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和添附设施的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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