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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当地购房入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购房入户: 1、具体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购房年限、房产面积、房屋总价、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社保参保年限、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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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条件(如:年龄达到60周岁,户口本上无其他子女等)符合该房产所在地的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的要求;并且当地的户主(儿)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随迁户口;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具体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当事人购房入户的,在符合《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第13规定的前提下,与本人共同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入户; 2、具体手续,可以参照本管理规定第23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建筑面积达市政府规定标准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符合条件的一定数量的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本市。第十四条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亲属投靠规定的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本市。第二十三条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人员,按下列规定办理户口:(二)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符合当地购房入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购房入户: 1、具体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购房年限、房产面积、房屋总价、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社保参保年限、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年限等的不同来判断; 2、该条件在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内,都会有所区别(在当事人不能交验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前提下,是不能申请购房入户的);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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