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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般现在办理购房或退房委托书都需要经过公证,在公证处有很多委托书的范本,直接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时,只需要将自己想授予给受托人的权限想...
法律不禁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各种手续,包括房屋生产票的处理。但委托代理人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只是代表购买者办理相关手续。为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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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委托人可以同公证该授权委托书的公证机关进行沟通,通过法定形式解除公证委托书。此外,需将解除委托的通知送达受托人。 倘若受托人已履行完毕受托事项,撤销已无意义。 本人猜测你已委托他人售房,受托人已将房屋出售,但尚未更名过户。若此类情况,你作为委托人对受托人实施该行为承担责任,如售房合同真实有效,作为委托人需配合履行合同义务。
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目前,针对广大产权人在申请房产登记时,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该如何办理委托的问题,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做出了相关解释。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各类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出具相应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中详细地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权证号、面积、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签字认可等相关信息。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托书:1、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手写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2、产权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采用律师见证的,应当提交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承担因见证不实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承诺。3、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提交的委托书应经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4、未成年人取得或变更产权登记时,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法定监护关系(父母是户主的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及监护人身份证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房产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5、智残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或公证书,涉及处分房产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6、在代理单位房产登记手续时,应由单位法人出具具有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7、港澳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律师楼见证,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章”。8、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地方法院认证后,转海基会确认,最后经市公证处海协会公证后方可使用。
房屋买卖委托书是什么?我是中介方委托人,办这些事不是我去办的是房产公司代办的,以下这样的委托书对我有害吗?我应该注意些什么?委托书委托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受托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委托人是坐落在(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邕房权证字第号)的房屋所有权人,因本人不便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自愿全权委托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并以本人的名义办理如下事宜:1、代委托人到借款银行办理偿还上述房产贷款余额,并领取相关票据与解除该房屋抵押的相关资料;2、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注销上述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3、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或南宁市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产进行查档,并领取相关资料;4、代委托人到贷款银行办理上述商品房的银行贷款手续,签署银行申请贷款资料、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据、划拨款协议及一切相关住房按揭资料,并领取相关材料。5、代委托人到南宁市财政局交纳相关契税,到相关税务部门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等相关业务,并领取相关资料;6、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签署办理过户相关文件,并领取相关资料;7、代委托人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领取房屋所有权证;8、代委托人领取上述商品房的退保险费用;9、代委托人到上述房产物业管理处进行物业交接,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过户相关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受托人代本人签订的与上述委托事项有关法律文件和进行相关的行为,本人均予承认,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受托人无权转委托权。委托期限:从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理完成为止。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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