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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相比之下,杀人罪的性质更加恶劣。因为,在生命世界里,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作为人,生命只有一次,一旦死亡,不可能复生,所以,任何人不得剥...
看具体行为性质..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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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绑架之后将人质撕票,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节。“撕票”如果从行为上看就是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当然不一定会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也就是说,“撕票”应该是一种极端行为,是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扩展资料: 绑架罪,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者以人质为要挟,如不能满足其要求便将人质杀死,就是撕票。在有些极端情况下,有时没有谈赎金的情况下,绑架者已经把人质撕票。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八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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