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首先,作为一个贷款担保人,当借款人想贷款机构提出借款申请时,银行出于对贷款安全性方面的考虑,这时候就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个担保人,当借款人无法...
借据不需要担保人。担保人是借款人和贷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借款人到期不还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还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超过约定的和上述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 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执行; 人民法院已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关于担保期限: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所以当对无借款期限的担保期限无约定时,为首次要求还款后,还款方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如还款方履行期届满未还,出借方在两年内没有要求实现保证,而又与还款方达成新履行期,保证方未同意的,按原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7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