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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进行的行政复议活动是怎么进行的

2022-07-27
申请人(纳税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向税务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如果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损害的,可以同时递交《赔偿申请书》。代理人参加复议活动,必须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人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必须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复议活动。对全疆地税系统地、州市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可以上门申请,也可以在新疆地方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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