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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拆除国家公房,同普通住宅一样,需要给予权利人补偿。补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结合权利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拆除国...
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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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机械设备因搬迁损失造成的补偿;二是生产经营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或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修复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员工解聘补偿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对被征用房屋的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用人)给予公平补偿。
产权纠纷的房屋是指房屋产权关系存在争议,产权人还未确定的房屋。时,如果产权人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就无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工作仍要进行,这就要求纠纷人应该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尽快解决纠纷,以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一、拆迁人提出的安置方案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方可实施房屋拆迁。由于产权未确定,拆迁人单独提出补偿安置方案,为保护房屋产权人的,补偿安置方案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拆迁人才能实施拆迁。二、房屋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拆迁人方可拆迁。拆迁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公证。被拆迁房屋应当依法办理证据保全。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厂房拆迁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作折旧处理补偿。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5.谈判,如果你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6.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7.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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