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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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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3个月不是必须立案的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就不受3个月的限制。
1、挪用公款可以报警。 2、按照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然可以。挪用救灾、抢险、优抚、救济等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万元以上用于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用于营利活动或者3个月以上未偿还的,可以立案侦查。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未达到上述数额或者没有上述情节的,不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挪用公款罪属于职务犯罪,属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立案侦查的范畴,不属于公安局受理侦查的范畴。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应当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报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视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四)挪用公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救济等特定款不满一百万元以上的,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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