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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饮酒者之间不形成损害赔偿关系,共同饮酒者对因共同饮酒后发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损害的共饮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
首先,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要根据事故各方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其次,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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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要看你的实际损失数额。具体程序是: 1、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后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 2、对于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在起诉前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保单复印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你们医疗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的证据。至于赔偿数额,要根据损失情况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等; 3、如果构成伤残,需要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评定伤残,根据级别还有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如果有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列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如果你酒驾,同时又有以下行为,一般都会认定为全责(此处列举常见情形,具体情形应该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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