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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不属于合同。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是的。借条属于借款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两者本质上是一样的,内容、形式合法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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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借款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可以约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因此不能够算要式合同,而属于不要式合同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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