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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伤残鉴定一般是病情稳定以后就可以做,像骨折的,实践一般是出院3~6个月后做鉴定; 2、至于赔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算:苏州目前基本上都是依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而且有证据证明在当地居住1年以上或者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地,依城镇标准计算;至于误工费要举证证明实际的收入,收入不好确定的,以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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