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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第一,假如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又没有其他公司可单方面调整员工工作地点约定的话,你们可以拒绝搬迁,在原地点上班,公司如果因此开除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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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需要看综合情况而定,看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约定,搬迁后的地方,公司是否有相应的福利,措施,班车等。 如果符合条件你需要前往,不去算旷工,辞职无赔偿。 如果不符合你可以拒绝前往,协商解职或者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异地搬迁,员工不愿意跟随,劳动部有个意见可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属于异地搬迁,而且工厂也提供了各方面的便利,司法实践则不支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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