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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股东大会。如果属于合伙企业的,不需要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
可以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新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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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未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故杨先生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同时该条第三款又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具有一定的信任与合作基础,上述规定,就是维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系的稳定性,同时又保障了股东退出的自由。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东与非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不生效。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特殊规定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外投资股东会议编写要求: 1、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实到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并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XXX)”。 2、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若正文与签名脱离的,应当在正文与签名页处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3、决议签署之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XX日内,履行出资义务。 4、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 5、召集人非章程规定的第一召集人的,应在正文前增加一段内容用以说明公司章程规定的在前顺序的会议召集和主持义务人不履行会议召集和主持义务的情况。 6、非全体股东签名的,正文前需注明以下内容:会议已于15日前以书面/电话/公告(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X名,实际到会股东X名(其中,股东委托XX出席会议并代为行驶表决权)。参加股东共代表X%表决权。
可以参考股东会决议范文,这东西其实没有固定的范文的 XXXX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决议 由XX、XX共同出资设立的宁波XX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于2009年4月13日在江北区XX路XX号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充分酝酿决定: (1)选举XX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2)选举XX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3)聘任XX为公司经理,任期三年。 (4)全体股东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已进行了审查,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条件。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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