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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性质具有从属性。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
下列财产可作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或质物:一、借款人有权自主支配的房产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系共同享有住房的,在取得共有人同意证明后,可按借款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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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事担保中,以抵押与质押的方式提供海事担保,不占用资金。在抵押方式下,甚至不影响对抵押物的正常使用。但弊端在于效率较低,一方面法院要对用来做海事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进行审查,另外,还要进行抵押和质押登记。 以抵押、质押方式提供
提前还清贷款。只要房子还清了贷款,房主就可以获得房子的完整产权。因此,申请人可以先还清房贷,注销房产抵押登记,然后出售房屋。也可以和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房主还清贷款后,再办理二手房买卖手续。二是办理转抵押贷款。这种方法是变更房地产的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这类贷款不需要自己筹钱还款,压力较小。
1、从属性; 2、不可分性; 3、物上代位性; 4、优先受偿性。 我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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