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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分配公司的利润吗?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在公司弥补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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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有可分配的净利润且股东会决议作出了分配方案,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配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有可分配的净利润且股东会决议作出了分配方案,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配利润。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以股东名义请求分配公司利润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未经股东会决议的前置程序直接起诉要求公司分配利润无法律依据。如股东会决议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那么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方可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属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非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决的事项,即使是对股东会决议的司法审查,人民法院也只有否决权而无变更权。也就是说,即使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侵害了肖某的合法利益,人民法院也只能撤销股东会决议或者宣告无效,但新决议仍然是由股东会作出。因此,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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