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增加两项内容。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2、行政机关不得夜间执行不得停水停电。3、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4、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5、不得查扣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6、草案的内容照顾到了人的基本生存需要问题,在规定行政强制有查封、扣押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7、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经营。8、行政机关依法查询企业的财物账簿、交易记录、业务往来等事项,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应当保守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9、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10、行政强制执行不排斥“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协议,也就是说,行政强制执行不排斥“执行和解”。草案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11、行政强制行为在引起强制原因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般应暂停强制行为。但为了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的需要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可以对此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暂停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才会发生,也是由特定行政机关来实施的,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来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要是出现了《行政强制法》第39条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那么都是会导致执行中止。另外有一点是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行政强制执行并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这点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不太一样。
转继承的内容如下:1。只有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也相继死亡,才会发生转继承;2、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3、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分割前死亡;4、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5、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和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可以是转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将继承的遗产转让给继承人,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6.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生活中,会有人违章搭建广告牌或是其他违规行为,有一部分人即便是接到了整改通知也没有按照要求整改或停止,面对这样情况行政机关采用强制执行的手段十分必要,这样可以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也给一些不法行为敲了警钟。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4人已浏览
1,049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