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核心内容:上诉人熊某乔为与上诉人谢某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南湖区人民法院(2011)嘉南民初字第32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
这两个责任纠纷最大的不同是归责原则不同:前者是过错责任原则,后者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当然具体适用起来还得具体分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答: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在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伤害的,在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郭某砖厂的劳动环境是造成万某死亡的重要原因,郭某因此具有相应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万某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到砖厂旁边的河沟有潜在的危险,但其仍冒险下水,造成该起事故也有一定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应由万某负70%、郭某负30%的责任为宜。在此提醒,企业经营者也即接受劳务一方应做好安全管理,为提供劳务者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提供劳务者在工作过程中,也应尽量确保自身安全。
对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有以下相关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按提供劳务责任受害责任纠纷处理。一般情况是分清过错,二者分担损失。至于赔偿项目和金额得根据医疗票据、医疗病理资料、医嘱意见(主要是患者全休、护理、营养三项意见及期限)、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残等级和后期治疗两项专业鉴定结论意见(有必要时再做)、其他相关损失凭证等综合计算,注意收集和保留上述证据。可以根据上述证据选择主张医疗、后期医疗、护理、误工、伙食补助、营养、残疾赔偿金、交通、鉴定、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1人已浏览
2,713人已浏览
1,001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