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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后,经行政调解,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
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如下: 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1、甲等:死亡。 2、乙等:人体中重要器官的缺失或者是器官的功能的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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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均属“鉴定结论”这种证据。这种证据经过庭审的质证、认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其行为确有过错,且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的启动:医疗事故法医鉴定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即可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为: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医患双方。
从介绍的情况看有延误正确诊断的问题,是否留下后遗症了?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有功能影响可能是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如果无功能影响可能是四级医疗事故。 解决的方法有三:一、与医院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鉴定。二、向卫生局反映由卫生局指定医学会鉴定。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后由法院委托医学会鉴定。 提供意见谨仅参考!祝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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