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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伪造债务的,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
以下是应对虚假债务的几种方法: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不出庭作证,则该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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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子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伪造债务,涉嫌转移共同财产。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先搜集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是应对虚假债务的几种方法: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不出庭作证,则该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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