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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几点具体意见》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获得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
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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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不当得利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具体的根据特征有三个: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不当得利一方没有得利;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害人。如果确实为不当得利的话,那就必须退回,否则对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最后的结果可能不但需要返还不当得利部分,可能还需要承担诉讼费用之类的。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怎么分割 对于这种情况,应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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