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合同效力 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合同因其保险标的的不存在,效力当然终止。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中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保险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财产保险中依据保险责任范围,可分为全部保险、一部保险、超额保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保险合同赔偿损失怎么算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有的全部灭失,有的只发生部分损毁或灭失。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时,被保险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支付保险赔偿金后,保险合同的效力会出现以下情形:其一,如果是不足额保险,保险赔偿金又已经达到全部保险金额,则保险合同自行终止。其二,如果保险赔偿金未到保险金额,投保人可以终止保险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只需向保险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保险合同一般成立时即生效。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原则上保险合同成立的同时就可以生效。但实践中,由于保险合同成立后,还是可能涉及到一些审批程序等,法律又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可以就保险合同的生效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如果达不到一定的条件,或在某个期限前不生效。 同时,保险合同除了成立和生效的问题外,对于投保人和受益人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时间点,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按照约定的时间缴纳保险费后,保险人才会按照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仅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之时存在即可,在发生保险事故之时,投保人对保险所标注的丧失保险利益,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7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