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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都达成了共识,即达成离婚协议,那肯定是不难离婚的。 只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去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 1、如果你的老婆确实在广州呆了一年多,而且这一年都是在广州一个区里面居住,则已经形成经常居住地。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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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男方:,身份证号:女方:,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在办理结婚,因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子女抚养:婚生女(子),岁,归男(女)方抚养。女(男)方依法享受探视权。(若婚后无子女,协议书写明婚后无子女,不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女方确定办理离婚登记时未怀孕)2、财产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有:住房情况:位于房屋一套。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归男(女)方所有。家具、家电:无。交通工具:车牌号。存款:无。其它:无。3、双方债权债务:无。4、双方老人各自赡养。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7、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真实属实,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婚姻登记处无关。男方签署意见:签名:年月日女方签署意见:签名:年月日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去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 1、如果你的老婆确实在广州呆了一年多,而且这一年都是在广州一个区里面居住,则已经形成经常居住地。 一般情况起诉离婚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所以你要去到广州的具体区的法院。 2、如果你老婆这一年在广州到处晃,每个区住几个月就搬,则不形成经常居住地。 所以你可以在你现在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所以你要根据你老婆具体情况从中选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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