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看《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09》第61-63条规定。第四节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罪第六十一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支付回扣、手续费是本罪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形式。回扣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可以并处。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可见,最上面一条是针对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下面两条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明显下面的量刑相对较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6万元为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及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6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同时也是立案追诉标准;100万为数额巨大的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