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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 (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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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当地企业职工因工出差的标准支付。(三)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等费用,医疗期最长为20个月。案例:2007年4月,北京市通州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举报,反映该公司有使用童工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公司,直接下车间登记职工身份,并要求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在取得第一手证据后,执法人员又马上向河北省蔚县公安局发出协查函,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工作之后,确定该公司使用童工唐某(15岁)、马某(15)各两个月的行为属实,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364号)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尽快将两个童工安全护送到他们的监护人手中。
承担不完全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虐童涉及的刑法有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如果家庭成员虐待儿童,情节恶劣的,可以构成虐待罪;对儿童负有监护、照顾责任的人虐待被监护、照顾儿童,情节恶劣的,可以构成虐待被监护、照顾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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