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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无过错方举证现状的原因,根据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来说,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案件中,普遍存在着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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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那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1、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的。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4、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5、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
一般都是男方有这些过错行为,女方都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男方重婚;男方与他人同居的;男方有家庭暴力的;男方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及其他重大的过错行为。有这些情的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你在问题中所提到的“破相”是健康权及身体权受到了损害,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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