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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到居民所常居地区的公安局、公安分局、行政派出所等官方授权受理机关申请。 ...
最快需要一周。 二、身份证办理期限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时候可能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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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到期了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大厅办理新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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