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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的经营范围内包含该经营范围就可以开,否则不行...
如果消费者在酒店滑倒受伤,如果酒店未履行安全义务,酒店需要赔偿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因第三人原因受伤,酒店未履行安全义务,酒店只需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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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使用性质与用途一致,不冲突,应当没有问题。
不能。国家对于用地性质的限制是强制性的,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更改的。酒店是商业用地。如果想做酒店,必须将土地性质更改为商业用地,而商业用地的出让价格远比工业用地高很多,且出让年限短,一般为40年,工业为50年。如果要在工业用地建设酒店,政府不会办理相关手续的,相当于小产权房,同时政府监察部门也会制止的。如果地方规划部门同意,也需将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然后再进行开发,这样做才是合法的,
如果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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