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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法院签收算是传到了,否则不是,还有一种是公告送达,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期限是二个月。期满后,也视为送达。 ...
法院传票要本人去法院拿。人民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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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法院传票一定要去。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如果经两次传唤不到的话,法院可以进行拘传。另外,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对于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1、到法院起诉,被告没到庭,他的家人在有被告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可以到庭参加诉讼;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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