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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征地补偿未到位的话那么可以带着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合同,去你说的政府的上级政府反映这个征收土地不给补偿的事情;也可以向媒体反映这个问题。...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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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要看企业员工是否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企业员工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土地被征收时,可以享受征地补偿。但是,如果企业员工户口已经迁出,则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享受征地补偿。
农村村民开荒地征地有补偿。 一般来说,如果是在村集体的支持下开垦荒地,荒地上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一)什么是四荒地 四荒地,也就是农民说的“荒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 (二)能不能擅自开荒 严格的说,不能,因为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大多归农村集体,在集体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开荒不符合规定。 (三)已经开荒的怎么办 按照国土部门的说法:四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有的就算空闲,可能也有其他规划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但是考虑到农民在开垦过程中也付出了劳动,所以在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仍由当事人耕作,但不发放承包经营权证。 也就是说地你可以接着种,但是不能确权。大家都知道:国家很多农业补贴,都是以确权面积为基础的,不确权代表少领一部分钱。 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 通过这几种方式承包的四荒地,依法应由承包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纳入工作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应当先解决纠纷争议,再予以确权登记。 也就是说还要看当地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02号)规定,治理开发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要严格执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国家在征收已治理开发的“四荒”地时,对其治理开发成果要给予合理补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具体发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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