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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笔录警察肯定会进一步调查的,笔录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并不代表侦查过程的完结。...
警方在完成记录后肯定会进一步调查,记录是证人、嫌疑人或目击者的详细身份和文字,并不代表调查过程的结束。《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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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属实警察的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2、只要是民事、经济纠纷(买卖、租赁)警察都没有权利要求你们搬出;3、如果你们答应了什么事情,谁都可以要求你们写保证书啊!但是你们也有权利不写。4、警察处理任何纠纷,都应该做笔录的,当事人也应该配合警察的工作,如果当事人不想说,就说不知道、无可奉告等等。,如果的笔录有错误签字前可以修改,对笔录当事人也可以不签字的。
1、警察做完笔录,如果录笔录的人涉及的问题没那么严重,那就直接回家。但如果符合刑事拘留条件就可以抓人。笔录分两种一种是询问笔录,另一种是讯问笔录。询问笔录主要是针对违法嫌疑人或证人、被害人等形成的笔录;讯问笔录只有对犯罪嫌疑人。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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