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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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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综上所述,当公民遇到公路拆迁不合理的情况时,可以先与有关方进行协商,协商过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有关权益。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公路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咨询ask.com律师,他们会为您带来更专业的回复。
拆迁补偿评估的法律依据有:被拆迁人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可以根据房产证上的面积进行估算;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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