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的倾销采取的抵制措施,可以征收临时税。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过程中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商务部负责损害的调查和确定。
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倾销幅度的确定,应当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全部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或者将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在逐笔交易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当考虑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比较。出口价格在不同的购买人、地区、时期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难以比较的,可以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与单一出口交易的价格进行比较。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