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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基本保险制度和基本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即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保险和职工基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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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2、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政策以各省市规定为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由三个基本词组成: 1、〔农村居民〕:泛指居住在农村的社会公民。这里的“农村居民”具有特定的含义,是指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各类农村人口,包括农村务农人员、务工务商人员等农村劳动力、农村老人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伤残人员等。还有二类人口目前没有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可视作“农村居民”:一是在农村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划转的小城镇户籍人员;二是家居城市的没有固定工作的农村闲散人员。“农村居民”构成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2、〔基本医疗〕:对于这个概念理论界很久以来都争论不休。从实践的观点来分析,这是一个因时因地因环境因人群的变量的概念,一般的含义是对应医疗费用补偿可供给量所必须的可以提供的医疗服务需求,包括医疗用药、医疗检查等必需的医疗服务手段、医疗服务设施和医疗服务措施。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是根据农村居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政府、集体经济的扶持能力所构成的综合可供能力可以承受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 3、〔保险制度〕:是依据保险原理所制定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的总和。社会保险制度是一种制度化了的社会安全机制,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者及法定对象履行的相应义务,依法为劳动者及其供养的家属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它是由政府负责举办的,集体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为劳动者在患病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费用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综上,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可作如下概括: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负责举办和推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社会居民共同参与的,为农村居民患病需要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医疗费用补偿,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了规定。这些制度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三)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严禁通过调整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变相占用基本农田。(四)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建设占用多少基本农田,就必须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五)禁止破坏和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六)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要通过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七)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八)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基本农田承包经营者,要采取措施,培肥地力,防止基本农田污染。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建设占用多少基本农田,就必须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禁止破坏和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要通过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并作为考核政府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土地、农业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客服阿添得分:15分11主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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